友邦增利A:第九次分红公告
2009-12-25 05:30:30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友邦增利基金")由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12月3日转型而成,原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友邦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9年12月15日,友邦增利基金A类(代码:519519)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96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26,200,438.06元;友邦增利基金B类(代码:460003)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29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16,566,755.21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友邦增利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九次分红暨2009年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友邦增利A类: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友邦增利B类: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28日
      2、红利发放日:
      友邦增利A类:2009年12月30日;友邦增利B类:2009年12月29日
      3、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09年12月2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友邦增利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在注册登记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友邦增利基金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分别于2009年12月29日(友邦增利B类)和2009年12月30日(友邦增利A类)由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12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12月28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
      4、通过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购买友邦增利基金A类的投资者,设置基金分红方式的申报证券代码为523519,买卖方向只能为"买",不能为"卖";"价格"填写基金分红方式代码,其中100元为红利转投,101元为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12月28日),投资者可进行基金权益分派方式申报。多次申报的,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七、咨询办法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ig-huatai.com
      本基金的各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