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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主题: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07-12 05:30:30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6月3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0年7月1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场外和场内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简称:"交银主题";基金代码: 前端519700,后端51970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2010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2010年5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销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系统(上证基金通)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场内申购和赎回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4、本基金场内代码及简称: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简称为"交银主题",基金代码为519700;进行跨市场转托管简称为"交银ZTZT",代码为522700;设置分红方式简称为"交银ZTFH",代码为523700。
      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人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	www.ccb.com 	95533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icbc.com.cn	95588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bchina.com 	95599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shanghai.com	(021)962888
      7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gdb.com.cn	800-830-8003,400-830-8003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ecitic.com	95558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ebbank.com	95595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om.cn	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beijing.com.cn	(010)66223236
      1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sdb.com.cn	95501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jsbchina.cn	96098,40086-96098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hxb.com.cn	95577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10108998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400-8888-666
      1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95565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400-8888-123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010)84588903
      2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2000.com.cn	(021)962505
      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lhzq.com	95513,400-8888-555
      2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xcsc.com	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du.com	400-818-8118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025)95597
      30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96598.com.cn	(0571)96598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bocichina.com	400-620-8888
      3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0532)96577
      3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0471)4960762,
      (021)68405273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yzq.com.cn	400-8888-777
      3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sc.cn	(0431)96688-0,(0431)85096733
      3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www.avicsec.com	400-8866-567
      3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axzq.com.cn	400-800-1001
      3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ysec.com	4008-000-562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4008-888-999,(027)85808318
      4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tebon.com.cn	4008-888-128
      42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www.qlzq.com.cn	95538
      4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www.jhzq.com.cn
      400-666-2288
      4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pingan.com	95511,400-886-6338
      4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www.xmzq.cn	(0592)5163588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nhbstock.com	(021)38929908
      4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www.cicc.com.cn	-
      4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ubssecurities.com	400-887-8827
      4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ajzq.com	(021)63340678
      5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c168.com.cn
      (0755)33680000,400-6666-888
      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e5618.com	400-889-5618
      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400-6600-109
      53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foundersc.com
      95571
      5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bhzq.com	400-651-5988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indasc.com
      400-800-8899
      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fzq.com.cn
      95503
      5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sc.com.cn	400-809-6096
      5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hlzqgs.com	(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5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xzq.net	(010)66555262,(010)66555382
      6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fhfzq.com.cn
      (0591)96326
      6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jis.cn	400-600-8008
      6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010)66045678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
      3、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上述代销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代销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场内交易目前只支持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其他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前端和后端基金份额。
      4、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三、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每笔交易1000元
      申购费率(后端)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8%
      1年-3年(含)	1.2%
      3年-5年(含)	0.6%
      5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含)	0.5%
      1年-2年(含)	0.2%
      2年以上	0
      3、网上交易的申购及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和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已认/申购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部分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网上直销前端申购优惠费率
      交行卡	农行卡	建行卡	浦发卡	兴业卡	中信卡	民生卡
      50万元以下	1.2%	1.05%	1.2%	0.6%	0.6%	0.6%	0.6%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96%	0.84%	0.96%	0.6%	0.6%	0.6%	0.6%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64%	0.6%	0.64%	0.6%	0.6%	0.6%	0.6%
      通过交行卡、农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或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10年7月15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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