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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中小盘:关于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2010-09-16 05:3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
    本基金已于2010年9月1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10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截止2010年9月15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408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8元。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本基金代销机构: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财富证券、江海证券、天相投顾。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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