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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配置:分红公告
2010-11-24 06:25:30
    
      为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分红。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元。
      本基金已于2010年11月2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1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截至2010年11月23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36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6元。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本基金代销机构: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安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财富证券、江海证券、天相投顾。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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