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播报:
天弘基金:关于旗下基金估值情况调整的公告
2010-11-27 05:30:3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0年11月26日起,对停牌股票古井贡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34%、0.35%。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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