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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阳:分红公告
2011-01-17 05:30:30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
      基金主代码	51901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0.95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908,764,847.4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454,382,423.7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0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根据《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6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9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1月19日
      除息日	2011年1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1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1年1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2011年1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1年1月21日起上述份额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1年1月18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1月21日(含该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6、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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