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拟合业绩比较基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沪深300)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易方达沪深300基金合同》和《易方达沪深300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易方达沪深300基金合同》修改 (一)"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第1条: 原文:"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改为:"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第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四)估值程序"第1条: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第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易方达沪深300托管协议》修改 (一)"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之"1.基金资产净值":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第1条: 原文:"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以上修改自2011年7月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