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播报:
基金兴华:终止上市公告
2013-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77号)和《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兴华")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证基字[2013]95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场内简称:基金兴华
    交易代码:500008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3年4月12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3年4月11日,即在2013年4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基金兴华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3年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77号)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3月28日发布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原基金兴华的上市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兴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证基字[2013]95号)同意。
    三、原基金兴华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原基金兴华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基金兴华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原《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原基金兴华终止上市后,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暂不开放赎回。基金场内集中申购的申购代码为521908,场外集中申购的申购代码为519908。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合理时间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代码为519908。开始办理集中申购业务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三)原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赎回
    1、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交易在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其所持有的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结算系统")统一转登记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TA系统"),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2、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在中国结算TA系统开设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临时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用于归集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或基金的其他代销机构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或开立(已经注册或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可免予申请),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将相应的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从临时账户转登记至投资者办理注册或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相关机构。此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相关机构办理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将相应的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从临时账户转登记至指定交易的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此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原基金兴华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四)注意事项
    1、原基金兴华终止上市交易后,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原基金兴华终止上市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否则在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通过原托管基金份额的证券公司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3、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将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崔雁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三)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双井乐成中心B座1层102(100022)
    电话:010-67718442/49
    传真:010-67718470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35号(富贵园购物中心)首层东区F1-3(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世纪城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时雨园甲2-4号(100097)
    电话:010-88892832/33/35
    传真:010-88892830
    (8)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9)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10)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楼博泰国际商业广场一层F-36号(100102)
    电话:010-64743055/2505/0335/5375
    传真:010-64746885
    (11)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12)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4)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15号一层(200135)
    电话:021-68547366/7566/7586
    传真:021-68547277
    (15)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8室(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6)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9号江苏保险大厦一楼(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7)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8)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180号(君玥公馆)A座首层(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
    传真:020-38067232
    (19)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9-B号协和新世界一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1058/1152
    传真:020-38461077
    (20)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等业务。
    3、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
    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目前包括: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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