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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保本:转入下一保本期过渡期折算结果及进入下一保本期的公告
2014-05-05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和第二个保本期开始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2014年4月18日(含)始至2014年4月30日(含)止。其中:过渡申购期为2014年4月18日(含)至2014年4月29日(含);2014年4月30日为折算日,本基金对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第一个保本期结束后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以折算日的基金估值为基础,在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4年4月30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9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108664781。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163,305,704.38份调整为181,051,282.93份,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将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为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二个保本期间持续持有并至第二个保本期到期,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为三年,自2014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自2014年5月5日开始,本基金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入和转换出等业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14年5月5日(含)之后的开放日根据需要选择上述操作。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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